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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财政厅就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促进勤俭节约提出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要求,山东省财政厅近日出台了《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促进勤俭节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如下几点要求。 

  一、要切实提高对促进勤俭节约重要性的认识。《意见》指出,加强财务管理促进勤俭节约不仅是推进党风政风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履行公共财政管理职能的具体体现,也是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科学理财水平的重要手段。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财务管理,促进勤俭节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作为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方针。 

  二、要严格控制公用经费支出。要认真落实财政财务管理规定,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用、会议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用、因公出国(境)经费,严格控制庆典、研讨会、论坛等活动经费及其他日常性支出,切实降低行政事业单位运行成本。财政部门要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把资金更多地用到保民生、促发展、保稳定上来。行政事业单位要坚持控一般、保重点,把资金更多地用到重点工作、重点事业发展上来。 

  三、要切实加强制度建设。要把制度建设与落实作为加强管理的重要基础,通过建立、完善、落实预算编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开支标准,将财务制度和支出标准作为各项财务活动的准则,做到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实现财务制度对财务活动的无缝覆盖,推动财务管理的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 

  四、要深化财政改革。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改革力度,着力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加强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充分发挥财政杠杆作用和改革节支导向效应,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收支行为,增强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财务管理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行政政法财务工作动态》第1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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