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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重点工作计划管理,构筑预算监管长效机制

 

工商总局是国务院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有关工作的直属机构。该局从重点工作实行计划管理入手,建立健全预算编报、执行、考核有机结合的经费管理长效机制,依法理财、按章行事。

一、实行重点支出计划管理,加强事前控制

2013年,工商总局进一步推进财务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强总局机关经费使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会议、课题研究、新闻宣传、资产购置、干部培训、出国(境)考察访问、公务接待等七项经费实行计划管理。编制支出计划,明确支出事项的内容、标准、总额和支出进度等,报总局局务会议审定后执行。

二、建立日常沟通协调机制,强化事中控制

使用涉及“七项经费”和项目支出资金,切实加强业务单位与财务部门的沟通协调,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和工作进度拨付,杜绝先花钱后审批现象。建立预算执行进度按月统计通报制度,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同时,加大财经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每季度通报日常报销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在机关内营造依法理财、按章用钱的良好氛围,建立责任风险防范长效机制。

三、积极开展绩效评价试点,注重绩效导向

工商总局严格要求绩效评价试点项目单位按规定认真撰写绩效报告,由办公厅统一组织实施绩效评价。绩效评价试点项目单位根据绩效评价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改进和加强管理,不断完善绩效考核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19,行政政法司耿虹司长带队到工商总局调研,对工商总局千方百计加强财务管理的做法及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尤其是对全国工商系统作为窗口单位,2011年在地方政府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中11个省级、副省级工商局名列第一的佳绩印象深刻。对商标业务费保障机制、“三公经费”规模控制等问题进行了研究,并对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财务力量,强化预算管理提出了希望。

    ——《行政政法财务工作动态》第2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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